男子吳錦益1月30日為替友人向綽號「紅龍」的債務人討12萬債款,在台北市社子一幢公寓遇到胡姓男子,因對方沒回答他「『紅龍』在不在?」,他掏槍斃了對方。士林地方法院上午,依殺人、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吳20年有期徒刑,併科5萬元罰金,做案槍枝沒收。胡姓男子(35歲)當日到台北市延平北路6段116巷一戶民宅找朋友,卻在1、2樓樓梯間遭槍擊,送醫不治。士林分局循線追查,2月22日晚間6點半在台南麻豆逮捕凶嫌吳錦益(34歲)。吳稱他曾陪朋友到該址向綽號「紅龍」的債務人討12萬元,沒想到對方仗著人多還反嗆他們;事發當天,他看到胡姓男子上樓,他尾隨上去,問「『紅龍』在嗎?」,但對方卻答「我為什麼要回答你這個問題?」,他火大,開槍擊中對方腹部。今天宣判時,吳的6名親友到庭關切,當法官詢問吳對判刑有無意見時,他低聲說「沒有疑問」,吳還押看守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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